所谓爱情悖论
太过相似的人因为有共同语言可以在一起,恰恰相反的人因为互补可以在一起。
而相似的人又会因为太过相似而厌倦对方,性格迥异的人相处磨合本来就是难事。
青梅竹马两小无猜,却会因为太知根知底而失去了一份萌发的情愫。
一见钟情再见倾心,可能因为一个识人不清就赔上一生的教训。
对一个人不好,喜欢谁就欺负谁的小学生做法只会把骄傲的人推得越来越远。
坚持对一个人好,迷失了自己不提往往沦为一辈子的备胎,毕竟习惯不是喜欢。
若性格可以磨合,兴趣可以培养,习惯可以更改,身高长相家世背景都是外物……
那么两个人在一起,到底凭的是什么?
感觉。
信任。
默契。
可以相爱相杀,可以心性殊远,可以是对手,可以是朋友。
但要互信,不一定要绝对坦诚相见,但是绝不玩弄辜负对方的信任。
可以有一定距离,可以分别两地聚少离多,可以立场殊途。可以没有任何前尘往事基础,可以爱好迥异,习性相冲。
但若是真的有那份感觉,其他的都可以往后排,或是成为之间的情趣。